1、项目名称: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西至丽园南路,北至沿河绿化带。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8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本项目按照同时办理3个犯罪嫌疑人案件的标准,主要建设监视居住室、警务室、询问室及配套附属用房;智能化工程及设备、污水管线开挖工程。
2.3建安工程概算:2616.03万元
2.4 报价范围为:《浙江省建设工程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工程监理费费用标准基础上浮动-10%至-15%(含-10%、-15%)
2.5招标范围为: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新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期监理服务。
2.6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
2.7 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
2.8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
2.9 造价控制目标:同施工造价控制目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股权证明文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
5、其他要求: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
(3)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有关规定。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7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股权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代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者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10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和济街68号城投大厦2111,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szzx.com.cn/)上发布
9、乐橙软件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老师
代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史工
电 话:0574-87565555-9830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574-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