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海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公款存放管理暂行办法》(镇财办[2016]255号)、《关于规范国有企业银行账户和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镇财国资 [2017]84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甬财政发[2018]7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委托,就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公款定期存款存放定点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zcg2021054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公款定期存款存放定点服务机构入围招标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4.1服务内容:公款定期存款存放定点服务
4.2服务对象: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及下属单位(含镇海区教育基金会和镇海区校办企业公司)
4.3定期存款总规模:6700万元/年
4.4入围数量:6家
4.5服务期限:自存款之日起1年;定期存款到期后暂不需回收使用时,可以在原定期银行续存,但累计存款不得超过2年。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且为在镇海区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的一级支行及以上机构。
5.2如属于同一总行有2家及以上的一级支行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人总行(投标人总行在甬)或宁波市市级分行(投标人总行不在甬)出具的指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确认函,否则均作无效标处理。
5.3投标人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其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信誉良好。
5.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所、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
5.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20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30-16:00。
6.2获取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刘志敏,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58,传真:0574-87158610,邮箱:。
6.3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关于本次采购有关标书费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账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7.2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网银转账、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
7.3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4月21日16:00前缴纳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采购的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账 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会计,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33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23日09: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三,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23日09:30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招标厅三公开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镇海区教育局
招标人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c2-620室
招标人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764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
联系人:史维祺、王银、赵梦洁、卢忱忱、刘志敏、叶舒展、徐梦蓉、赵娜
联系电话:0574-87565555-9866/9876
传真:0574-87158610
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