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矛盾调解中心装修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
建 设 规
模:/。
招 标 控 制
价:1285542元。
计 划
工 期:60日历天,并且在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专业承包(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报告)。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安 全
要 求:合格。
标 段
划 分: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如有)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具体任务量要求无在建。
3.6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 乐橙软件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经办人:何意琳
电话:0574-87158302、13486688664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