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龙高速出口景观提升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20]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
建设规模:云龙高速出口收费站顶棚改造、公共厕所内外装修、高速出口段直道两侧景观照明提升。
项目总投资 :1048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合计850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2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招标范围:云龙高速出口景观提升工程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方案设计(含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大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作。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另提供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连续三个月主设计师社保缴纳证明;
3.4潜在投标人数量要求: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均入围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5.2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人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
3.5.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8月5日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代理部)。
4.2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