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2020年度零星维修改造施工单位入围项目,受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的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有完全具备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入围单位数量:2家
2.2入围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或服务范围内的总体发包工程额达到140万元(以先到者为准)。
2.3服务内容:负责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宁波市给排水工程设计研究院、宁波市自来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房屋、道路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内部通道、零星消防设施、局部区域功能提升等),且单个合同额小于50万元。年度业务量约70万元,由入围单位共同完成。年度业务委托量为暂估,少于或多于委托量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2.4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不限;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4拟派项目经理参与本项目投标时,要求无在建项目;中标(入围)后,其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予以锁定;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h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入围)候选人资格,后续单位不再递补。
3.3.2分包要求:非主体、关键性的专业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且分包单位必须经发包人认可。
3.3.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2日到2020年6月15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招标代理部)领取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下资料费 300元。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3320 0204 1012 0100 1024 48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5.4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09时00分;
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www.nbszzx.com.cn)上发布。
8、乐橙软件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单位: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分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7565555-9830/15058801973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