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z-gczb-20192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投〔2019〕73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鄞州区朝晖路以西、江东北路以北、丰昌路以东、惠泽路以南。
建
设 规 模:共22部电梯。
项目总投资:67744.31万元。
招标控制价:875.6万元。
招 标 范
围: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保险、使用培训及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所有相关服务,并包括质保期内的所有工作、服务。
标 段 划 分:1个。
交 货 地
点:城中村改造庆丰地块整体置换项目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交 货
期:接招标人通知3个月内,按要求分批交货,具体时间配合总包进度;安装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批次3个月内安装完毕且必须满足总包方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按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宁波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
安全要求:配合总包单位达到“浙江省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是指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其投标);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载客电梯)b级及以上等级的制造许可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载客电梯)产品的b级及以上等级的安装维修许可证。
(4)投标人须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一名。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否则拒绝其投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3
其他:(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指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注册成功后,在2019年11月18日16时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
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19年11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7.乐橙软件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中村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经办人:胡旭昂
电话:0574-87565555-9830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