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东部新城核心以东片区b1-11#地块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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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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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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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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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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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东部新城核心以东片区b1-11#地块进行环境质量调查与风险评估,根据详勘与评估结果,进行修复方案的编制,并进行最后的场地修复竣工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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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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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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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人资格要求:⑴.2019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⑵.2019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
3.4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16:00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1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如下:
标段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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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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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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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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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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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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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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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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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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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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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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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0020410120100102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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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 8月 30 日 16:00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5.3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5日14时00分00秒,地点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开标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宁波网、宁波日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关注上述公告发布媒体,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乐橙软件下载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东部新城开发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0574-89187767;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楼2楼;
联系人:徐工;
电话:0574-87565555-9830;
传真:0574-8715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