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增材制造技术与应用专业建设指导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szcg20182015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服务期限、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9月29日至 2018年10月11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
2.发售地点: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谢雯雯,联系电话:0574-87158605,传真:0574-87158610,邮箱:1060305574@qq.com。
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或发邮件至我公司标书发售人员,并在底单上注明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联系人、手机号及qq邮箱,如未按此要求操作,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采购文件,请给予配合。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科技支行
帐 号:3101012200065188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2日16: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汇(转)款时,请在用途栏注明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宁波江东支行
帐 号:3320020410120100102448
户 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八、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8年10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8年10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1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桑田路885号;
采购人联系人: 周老师
电话:15968439380
采购代理单位: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汝芳、赵娜;
联系电话: 0574-87150819、87161227
传真:0574-87158610;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188441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十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同时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将相关证件送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