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1日
招标编号:szcg2016-41
根据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设备名称
|
规格
|
处理量
|
数量
|
采购预算
|
餐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
|
整机尺寸不大于1900*1250*1550mm,机仓容量不小于0.3立方
|
★每台生化机每日正常处理有机餐厨垃圾的量不小于200公斤
|
6套
|
61.20万
|
餐厨有机垃圾生化处理机
|
整机尺寸不大于2450*1450*1650mm,机仓容量不小于1.2立方
|
★每台生化机每日正常处理有机餐厨垃圾的量不小于600公斤
|
2套
|
32.40万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投标单位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 年12月30日之前,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30。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海县东海路128号。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 年1月12日14: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迟到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 年1月12日14:00((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详见五楼大厅公告)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其他事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七、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4 年1月1日至2017 年1月 1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十、采 购 人:宁海县一市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海县一市镇
联系人姓名:王敏
电 话:0574-65361621
十一、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海县东海路128号
电 话:0574-65575005
传 真:0574-65575005
联 系 人:童文巧 胡旭昂 屠丹蕾 张莞娜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 :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6800188001001295